已经播完四季的《中国好声音》,近日却遭遇了版权纷争。 事情是这样的:《好声音》制作方灿星,28日发了个声明,斥责该栏目荷兰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,先是违背国际惯例、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,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,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家续约权,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发表声明,宣布取消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原有的授权,并拟将《The Voice Of…》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。 灿星透露,到了2016年初,Talpa公司拒绝与灿星进行续约谈判,并与唐德影视签订了“意向书”。灿星称从Talpa最终得到的信息是“如果要拿回独家续约权,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”。 灿星宣传总监陆伟称,“中国好声音”这一注册商标属于灿星和浙江卫视,双方将依托于此,并凭借之前对原模式的创新,继续制作这档节目。 好声音版权方毁约 灿星力争创新 虽然自去年年底,第五季《中国好声音》就开启了新一轮的学员招募。但是前日(1月27日),Talpa发表声明《Talpa向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提出禁制令》(《中国好声音》制作公司“灿星”是其旗下公司),称“禁止灿星制作及播放《中国好声音》第五季节目。由于Talpa于2016年1月8日已经终止被告一切有关《中国好声音》的合约权,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节目与被告续约,因此,被告再没有权利制作《中国好声音》或取得《中国好声音》的播放权”。 这也意味着与灿星合作四年之后,《中国好声音》版权或将易主。 对此灿星表示,因为Talpa公司仅拥有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的模式,但《中国好声音》这一中文品牌系由浙江卫视与灿星制作联合创意,这一节目品牌并不归Talpa公司所有。灿星表示,依然愿意在遵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,与Talpa公司重启续约谈判,力争达成合作。但如果Talpa公司坚持不再续约,那么灿星将力争制作出自主研发、原创模式的《中国好声音》。而目前星空传媒拟在荷兰、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,状告Talpa“单方面毁约”。 此外,灿星宣布第五季《中国好声音》的播出没有变化,依然定在7月第一周或第二周在浙江卫视周五晚九点档开播。 陆伟透露,不但《中国好声音》中文商标属于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共同所有,其原来的大部分节目元素包括转椅都可以在未来的原创版《中国好声音》中使用,“全世界转椅子的节目很多,并非Talpa的原创模式”。但节目的英文名、舞台设计、赛制以及片头音乐都须更改。 唐德影视参与接盘 参与此次荷兰方与灿星版权纠纷的唐德影视,曾于1月20日发布公告,称,“与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,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《The Voice of…》节目的开发、发行、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,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。” 根据唐德影视所发的公告,其与Talpa的模式协议生效日期是从签约日开始的四年内,如此次签约顺利,双方的合作将持续至2020年。但根据灿星制作的说法,他们手中却已握有该节目模式2018年之前的独家续约权。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,于2011年8月完成股份制改造。主要从事影视投资、制作、发行和衍生业务以及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。其影视项目包括电视剧《武媚娘传奇》、电影《心花路放》、《十二生肖》等,签约明星中则包括范冰冰、赵薇、王学圻、张丰毅等。而唐德方面也宣布将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和Talpa关于《The voice of…》的版权合作事宜。 就是那个范冰冰、赵薇、张丰毅等明星当股东的公司 灿星指责荷兰版权方连续多年“乱开价” 据微信公众号“娱乐黑板报”消息,灿星明确指出荷兰版权方连续多年违背国际惯例“乱开价”。2012年,第一季《中国好声音》在浙江卫视播出,当时的版权费是200万,捧红了一票人!包括灿星自己: 2013年就传出,“好声音”独家冠名卖出天价的消息。 然而,从2013年开始,荷兰Talpa公司就开始出“幺蛾子”,派人到中国寻找其他电视台和网站,问人家愿意出多少钱来买’好声音’版权。更坑爹的是,当时国内有家电视台表示愿意出1亿,荷兰人就赶紧对灿星说,你们看,有人愿意出1亿版权费呢,你们还不赶紧多给点儿? 然后,第二季“好声音”的制作费,就在磨了无数次后,从200万变成了6000万。 接着,Talpa公司在2014和2015年“中国好声音”举办第三季和第四季时,依然不放弃同时寻找中国其他的“接盘侠”,但最后都没成功。因为灿星还是安稳的,以每年6000万的版权费,做着节目。从一开始,灿星制作和Talpa公司的签约模式,就是“一签三年,每年续约”的谈判模式。按国际惯例,签约模式为一签三年,为意向约;但每年都要续约谈判,涉及双方对过往合同是否需要调整。 SO,2015年年中,第四季《中国好声音》播出期间,灿星制作就已经向Talpa公司提出了续约要求,并表示已经拿下了又一个“三年”。 但2015年8月左右。灿星提出要跟对方谈新一年的合约,但荷兰方一直拖着,不提意见也不给说法。 直到2016年1月8号左右,灿星傻眼了。因为荷兰Talpa公司突然给他们发来了一封“告知函”,声称从2016年1月8号起,不再把模式授权给灿星娱乐。 灿星懵了啊,据他们表示,“荷兰方不能这样单方面告知的,我们需要确认过才行,何况我们早就提出过续约申请,也有对方接收到我们申请的证据。所以我们以为荷兰方今年这么‘闹’,是为了再次提高价钱,想多收版权费的手段。”有消息说,《中国好声音》播到第二季以后,Talpa公司曾经还想跳过灿星,直接和浙江卫视签约!但浙江卫视那时已经和灿星结成了“中国好伙伴”,衡量种种利弊后,还是选择继续和灿星合作。 (观察者网综合新京报、微信公众号“娱乐黑板报”ID:yuleheibanba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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